减免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会计分录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1-19 阅读:- 提示:内容页面画/可翻页

关于减免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和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会计分录很多朋友都不是太了解,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感谢大家的关注,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款如何写会计分录

在企业的日常业务中,常常会遇到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不同的情况应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那么企业所得税减免的税款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款的会计分录

征前减免所得税:

征前减免是指税局在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征收入库之前即给与减免,企业不用提前缴纳实际的税款。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依然需要计算应纳所得税,在税务机关审批之后再确认具体的减免税额。

(1)企业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在企业确认减免税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所得税费用

由于征前减免企业所得税冲减了所得税费用科目,因此在期末结转账务的时候,相应增加了企业期末账面利润或者减少了账面亏损。

即征即退所得税:

(1)企业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缴纳税款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确认减免税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所得税费用

由于即征即退的情况冲减了所得税费用科目,因此在期末结转账务的时候,相应增加了企业期末账面利润或者减少了账面亏损,会对企业的税后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企业所得税减免部分的会计分录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是25%,根据最新的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是有减免政策优惠的。那么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会计分录怎么写呢?来一起看看吧。

增值税减免会计分录

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时,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返还或退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总额交纳企业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时,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总额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的会计处理。

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会计分录

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时,

属于当年度的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以前年度的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是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直接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1、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会计分录

企业所得税一般采取预缴形式,到了年终再进行汇算清缴。若是企业所得税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发生减免的,应怎么做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减免做账

企业所得税减免账务处理

按减免之后实际需要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做计提扣缴分录:

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扣缴时: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所得税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一、免税收入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二、哪些所得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OK,关于减免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和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会计分录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部分内容来源网络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发链接和相关说明到邮件hjslj10@163.com 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